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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楞 嚴經》的全名是《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》。此經的緣起乃因佛的侍者阿難尊者在托缽行乞途中,受到外道摩登伽女的幻術迷惑而被引入淫 室,在行將毀壞戒體時,佛陀遙知其難,便誦出《楞嚴》神咒,敕請文殊菩薩領著神咒前往救護,接著提挈阿難與摩登伽女來至佛前。阿難深知自罪,頂禮悲泣,殷 勤啟請佛陀宣說十方如來菩提方便。佛陀憫念「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生死相續,皆由不知常住真心」,故說「有三摩提,名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、十方如來一門超 出妙莊嚴路」,欲令眾生深明實相得大禪定,而敷演此一經教。
   
古德云:「開慧《楞嚴》,成佛《法華》」。以此顯示三藏教典中,這兩部經的特殊地位。《法華經》以開示悟入佛知佛見、導引眾生畢竟 成佛為一經綱要,而《楞 嚴經》則以七處徵心、十番辨見、二十五圓通、四種清淨明誨等種種法門為眾生開圓解、示圓行、明圓位,乃至精研七趣,詳辨陰魔,而成為一部佛法修行指南。蕅 益祖師在其所著的《楞嚴文句》後序中說:「至矣哉!大佛頂之為教也:依妙性而開妙悟,起妙行而歷妙位,成妙果而歸妙性;永超七趣沉淪,不墮修心歧徑,戒乘 俱急,頓漸兩融,顯密互資,事理不二。誠教海之司南、宗乘正眼也!」由此可知,我們若能對經中的種種道理詳細地研究,不僅可以增長智慧,還可明了此後的修 證路途,避免走入歧路。

    久藏難遇

    在 《楞嚴經》尚未傳入中國的隋朝時期,天臺宗的智者大師所宣講的止觀法門曾被一梵僧聽聞,梵僧跟大師說:「此與天竺《楞嚴》意旨相符。」此後智者大師便在所 棲息的天臺山築了個拜經臺(此臺至今仍在),每天誠心向西禮拜,希望此部經能早日傳來中國。哪知這一拜便拜了十八年,一直到大師圓寂,仍未見到此經傳到中 國來。(據印祖看法:「拜經之事,蓋有之矣。若云日日拜,拜多年之說,則後人附會之詞耳。」)
   
蓋此經集結之後,便被龍神藏至龍宮,直至龍樹菩薩入龍宮,見到龍藏中,有此一經,展閱之下,歎為希有,特地背了下來,回到人間後誦出,以利娑婆眾生。但是 後來此經被當時的天竺國王所知曉,視為希世珍寶,便收歸國庫之內,禁止對外流傳,所以智者大師才無緣見到此一部經。
   
一直到了唐中宗時期,印度中天竺有一沙門般剌密諦法師知道此經有無上功德,不能就此深藏宮中,極欲東傳來華,可是三番兩次想要藏著經典通過邊防,卻都被查 獲,而不能如願。最後,苦思一計,以極細軟的白氈抄寫此經,剖開臂膀藏在皮肉之中,待到傷口復原,再行出關,渡海而來。
   
諦師在中宗神龍元年來到廣州,恰巧遇到被貶的宰相房融在南銓擔任知事,房融禮請諦師到制止寺,再度剖開臂膀取出軟氈。卻發現軟氈已和血肉凝結難以開展,後來是宰相夫人想到用水化開血肉(一說是房融女兒用水乳相合化開),經文才得以展現。
   
他們二人又找了彌伽釋迦、懷迪兩位精通華梵語文的僧人,由般剌密諦擔任譯主、彌伽釋迦擔任譯語、懷迪擔任證譯、房融擔任筆授,共同譯出了這部《楞嚴經》。 他們很快便譯完了這部經,因為般剌密諦知道私自潛藏國寶出關,已造成天竺國王降罪於守關官吏,法師不忍其代受己過,於是譯完經後,便帶著梵本迅速回到中天 竺,甘願自身領受責罰。
   
這部經譯完後,房融上呈給唐中宗,可是卻遇到接下來的一連串的政權鬥爭,致使此經一直未頒布,而深藏於宮中。後來禪門北宗神秀禪師有緣進入朝廷之內,見到 了房融所上呈的經本,便抄寫了一分,隨身帶回荊州度門寺。後又因一沙門慧振久慕此經,在度門寺看到了此經,便為之作科判。至此,《楞嚴》一經才真正廣傳於 世。

    含融諸宗

    被蕅祖評為「教海司南、宗乘正眼」的《楞嚴經》,在佛門中實為一重要典籍,它除了是宗門修行的印證外,也是教門義理的法源,所以古來各宗各派的祖師大德莫不替這部經做註解,藉此做為一門立論的依據。
   
自唐宋以來,本經的相關註疏達上百種,從天臺宗、華嚴宗一直到淨土宗、密宗、禪宗、律宗都有人為之做註解。天臺宗引之以說明三止三觀、華嚴宗據之以解釋法 界緣起、禪宗援之以證明頓悟機鋒、密宗取之以宣揚密咒壇儀、律宗執之以鞏固清淨戒律、淨宗持之以闡發念佛圓通。
   
誠如太虛大師所言:「然一部中兼該禪、淨、律、密、教五,而又各各專重,各各圓極,觀之諸流通部既未概見,尋之一大藏教蓋亦希有;故唯本經最得通量。雖謂 震旦所宏宗教,皆信解本經、證入本經者可也。」正因為《楞嚴經》包容了諸宗派的義理,卻又不相妨礙,因此足以做為吾人解行證悟的堪定標準。

    正法代表

    在 《法滅盡經》上說到:「五十二歲,首楞嚴經、般舟三昧,先化滅去,十二部經尋後復滅。」在末法時代,釋迦牟尼佛的教典會相繼被破壞,其中最先被滅的就是這 部《楞嚴經》。因為這部經所宣說的法門,像照妖鏡一般,能使外道邪說不攻自破,讓邪魔外道無所遁形。所以為邪魔外道所懼怕,想盡辦法要把這部經消滅,大肆 宣揚《楞嚴經》是偽經,非佛所說,藉此以鞏固自己的地盤,趁機廣納徒眾;只要這部經被消滅了,人們就沒有檢擇正法的依據,種種的外道邪說便可肆無忌憚地到 處流竄,讓人分不清是非黑白,進而胡作非為,使眾生沈淪於苦海之中,永無出期之日。然而,就算《楞嚴經》非佛金口親宣,也無法減損其價值。明末蓮池大師曾 如此讚揚《楞嚴》的經教:「縱使他人能說此經,吾亦尊之如佛祖也。」
   
時值末法,吾人應當警覺種種似是而非的言論,尤其是附佛外道,假藉佛法名義行不法之事,倘若不加細察,便著了魔道而不自知。因此,對於《楞嚴經》的經教能 熟了於心,即使別人講得天花亂墜,也無法迷惑住我們。為使正法能常住於世,身為佛弟子,應當竭力護持、弘揚此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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